直排海污染源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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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背景

  直排海污染源主要为直排海工业废水、直排海生活废水、直排海综合废水等,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物质、氨氮、总磷、汞、六价铬、铅、镉等有害成分,不仅损害海域使用者的权益,更是对海洋整体生态的破坏。直排海污染源及影响监测能够科学客观反映海洋的污染状况,是海洋环境质量的基础工作,推进着海洋生态文明的建设发展。

  规范标准

  直排海污染源及影响监测相关的规范及标准如下: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50179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HJ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9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168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

  HJ442.1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部分总则

  HJ442.2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二部分数据处理与信息管理

  HJ442.3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三部分近岸海域水质监测

  HJ442.4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四部分近岸海域沉积物监测

  HJ442.5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五部分近岸海域生物质量监测

  HJ442.6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六部分近岸海域生物监测

  HJ442.7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七部分入海河流监测

  HJ442.9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九部分近岸海域应急与专题监测

  HJ73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

  监测频率

  直排海污染源及影响监测频率如下:

  1)列入例行监测的日排污水量大于或等于100t的陆域直排海污染源,每季度监测1次;

  2)其他陆域直排海污染源监测计划,按照监测计划目的、区域各类规模污染源入海量比例等,以能够说清直排海污染源对排放口区域的影响为原则,结合例行监测,确定监测频次。

  监测项目

  直排海污染源及影响监测项目如下:

  1)陆域直排海污染源监测范围一般为日排污水量大于或等于100t的污水排放单元;

  2)记录排污单元名称、排污单位法人代码和行业分类代码、排污口名称、排污口代码、入海口位置和纳污海域等;

  3)陆域直排海污染源监测项目包括按GB8978要求或排放口执行标准要求的监测项目、污水流量和污水排放时间;标准中无总氮和总磷要求的,增加总氮和总磷;根据监测结果统计排放口污水入海量、区域污染物入海总量等。

  服务优势

  **团队:百检检测拥有基于质量、环境、安全、可持续发展全领域采样和项目运营团队,响应速度快,提供技术支持,有效保证项目更快、更好地执行;

  资源优势: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推荐第三方检测机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调查,CMA资质全覆盖;

  标准制定:以成熟的理论架构、行业服务经验和国际标准基础,为国家工业环境标准制定提供帮助和支持;

  一站式服务:涵盖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近岸海域生物监测、近岸海域生物质量监测、近岸海域沉积物监测、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入海河流监测、直排海污染源及影响监测、淡水生态调查等服务,并致力于推进海洋环境良好发展。

检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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