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出台2022年海漂垃圾综合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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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被列入我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切实解决群众身边海漂垃圾污染问题,实现近岸海域岸滩垃圾治理常态化,打造整洁海滩和洁净海面,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幸福感,近日,福州市印发了《福州市2022年海漂垃圾综合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了2022年总体目标,沿海县(市)区要在全面建成“海上环卫”队伍的基础上,持续健全完善队伍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和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海漂垃圾清理常态化、网格化、全覆盖。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平均分布密度同比下降10%以上,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群众满意度达85%(含)以上。

  《方案》明确了持续加强源头管控、强化“海上环卫”队伍建设、完善海陆环卫衔接、持续深化智慧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5项重点任务。

  在持续加强源头管控方面,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按职责加强行业垃圾源头治理和管控。

  在强化“海上环卫”队伍建设方面,要求沿海县(市)区在初步建成“海上环卫”队伍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科学合理配备充足的人员和设备,同时要加强指导和督促,以问题和结果为导向,不断建立健全队伍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清理成效。

  在完善海陆环卫衔接方面,要求对打捞清理上岸的垃圾科学分类并做到日产日清。要加强垃圾密闭运输监管,规范海漂垃圾无害化处理,避免二次污染,构建完整的海漂垃圾收集、打捞、运输、处理体系。

  在持续深化智慧监管方面,要求持续深化和创新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数值模型等先进科技手段在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方面的应用,持续完善20个重点岸段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和利用,开展重点港湾海漂垃圾漂移轨迹模型研究应用等,推动治理工作更加精准高效。

  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方面,要求沿海县(市)区把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地方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和有关效能考核内容,推动任务落实。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共治。

  《方案》还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资金管理、强化跟踪问效等方面落实保障措施。

  近年来,福州市不断深化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先后印发实施《福州市进一步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福州市海上环卫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建立“海上环卫”机制,沿海5个县(市)区均成立“海上环卫”队伍,配备人员400余人,各类船只30余艘,无人机6台,开展海漂垃圾常态化、**化治理;建成全国首套海漂垃圾视频监控网络系统,完善沿海养殖区、沙滩旅游区、码头港口等重点岸段库,构建“精准发现问题—实时派发任务—自动核验结果”的闭环治理机制。运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生态云等智慧管理,提高海岸带生态环境治理水平。2021年,全市投入海漂垃圾综合治理资金2800万元,清理海漂垃圾2.7万吨,重点问题岸段海漂垃圾分布密度同比下降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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